奥克兰地产经纪人在破产期间累积近 100 万纽元税务债务获提前解除破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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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澳纽网》综合编译报道) — 北岸(North Shore)房地产经纪人 David Robert Greig 近日获得破产提前解除,但令人震惊的是,他在仍处于破产状态期间,累计欠下近 100 万纽元的税务债务(包括 PAYE 和 GST)给内地税务局(IRD)。

14 年漫长破产期终于结束,但隐患仍留

Greig 于 2011 年被高等法院裁定破产,当时他共欠债约 22.2 万纽元,其中约 15.2 万纽元为税务债务,另包括多家金融机构、American Express(约 2.7 万纽元)和 BMW(约 2.5 万纽元)。
根据破产法规,若按时提交完整财务报表,破产者可在三年后自动解除,但 Greig 拖至 2023 年 12 月才提交相关文件,因此本应在 2026 年才获解除资格。
他误以为自己早已自动解除破产,但实际上仍受破产限制,导致在此期间继续经营地产业务并产生大量债务。面对现实,Greig 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破产,并最终获准。
法官 Paul Cogswell 指出,他虽存在“误解”,但“在仍处于破产状态时累积如此巨额的税务债务,显示其对纳税义务的明显忽视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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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授权并附加严格条件

尽管如此,法院还是同意提前解除破产,但附加了多项严格条件,包括:

  • 经营模式必须“尽量以现金方式进行”

  • 必须在收入来源处预扣税款,并全额缴纳 GST 和所得税

  • 禁止雇用员工

  • 所有收入必须存入商业账户并预先预留税金

  • 指定会计师监督其财务运营并每六个月向法院提交遵规报告,这些条件将持续至 2026 年 12 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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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纪人解释:这是误会还是监管漏洞?

Greig 表示,他长期对破产手续“不知情”,认为破产已自动解除。
他说:“我们对合规政策一无所知,我被困住,竟持续了这么久。”
他认为这是“官方破产人”管理失误,从未及时告知他的报告义务。
原始债务源于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的一个地产开发项目,核心债务约为 20 万纽元,其余为利息与罚金。
他强调在破产期间仍成功经营,因误以为已解除破产而继续营业。

行业监管响应——诚信为本,破产状态需及时申报

新西兰房地产监管机构(REA)首席执行官 Belinda Moffat 也对此事作出回应。
她指出,监管机构通过牌照程序收集经纪人的破产信息,破产并非自动剥夺房地产牌照,但经纪人有义务向机构披露此类重大变化,以维持“适合且适当人物”的标准。
REA 确认 Greig 的破产状态,并知晓法庭已批准其继续执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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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即时多来源) 新西兰英语新闻 New Zealand English New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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